“ZL”只是专利申请授权后申请号前面加前缀ZL表示该专利已授权;“CN”前缀+后面数字表示该专利在中国某年在某期公开此申请文件,但并不代表该专利已授权.
要查询产品专利号,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法。
首先,可以通过专利数据库,如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或欧洲专利局(EPO)的网站进行搜索。在搜索栏中输入相关关键词,如产品名称或技术特征,然后浏览搜索结果以找到相关专利号。
其次,可以咨询专利律师或专利代理机构,他们可以帮助您查询并提供相关的专利号信息。
最后,如果您已经了解到某个公司拥有该产品的专利,可以直接联系该公司,向他们查询产品专利号。
1.在欧洲国家获得专利保护基本上有四种途径:
1.1直接向被要求提供专利保护的国家提出专利申请:
这一途径是EPO成立前唯一可行的途径,目前只有在要求专利保护的国家数量极有限时才有吸引力,其优点是在那些不对专利申请进行审查的国家可以很快获得专利,但专利的有效性不稳定。
1.2直接向EPO提出专利申请:当一件专利寻求3个或3个以上EPO成员国保护时,与前者相比,这一途径就显得简捷且成本更低。但其适用范围仍然有限,一旦申请人同时需要在EPO之外的国家寻求专利保护,这种途径就不适合了。由于我国是巴黎公约及专利合作条约(PCT)成员国,因此事实上目前国内申请人主要通过下面两种途径向欧洲国家申请专利。
1.3巴黎公约途径:申请人在国内提出专利申请后,在申请日起(有优先权的自优先权日起)届满前向单个欧洲国家或EPO提出专利申请,即可以享受优先权待遇。
1.4PCT途径:申请人可以在申请日起(有优先权的自优先权日起)12个月内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PCT国际申请,指定向包括欧洲专利局在内的PCT成员国申请专利,并在自申请日起(有优先权的自优先权日起)内进入EPO程序。
2.欧洲国家(EPO)的专利授权条件与中国基本相同,但在专利申请程序上与我国有所区别,以发明专利为例,其步骤如下:
2.1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选择以英语、法语以及德语这三种官方语言之一向EPO提出申请。自E鄄PO发出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一个月内,申请人可以递交权利要求书的修改,此期限不可延长。
2.2EPO检索:EPO将对与申请的专利性有关的现有技术进行检索并将检索结果通知申请人,通常申请人需要根据检索结果评估其发明的专利性和获得授权的可能。
有用的,
欧盟外观设计专利在整个欧盟境内具有同样效力。一般情况下,只能针对整个欧盟被注册、转让、被宣告无效等。
欧盟外观设计分为注册式和非注册式两种。
注册式外观设计需要向欧盟知识产权局进行申请,并由其授予权利证书,最长保护期限为25年,从申请日起算。
欧盟注册式外观设计的注册时间很快,从递交申请到获得授权证书的时间目前一般为一个星期左右,快的话,两天就可以完成。并且归属于同一大类的多项设计,可于同一件申请递交,以节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