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产业分为以下四类:
1、核心类版权产业:创造有版权的作品,研制、生产和传播享有版权的作品或受版权保护的产品,主要包括广播影视业、录音录像业、图书、报刊出版业、戏剧创作业、广告业、机软件和数据处理业等;
2、部分产权产业:产业内的部分物品享有版权保护,较典型的如纺织、玩具制造和建筑业等;
3、发行类版权产业:以批发和零售方式向消费者传输和发行有版权的作品,如书店、音像制品连锁店、图书馆、电影院线和相关的运输服务业等;
4、版权关联产业:生产和发行的产品完全或主要与版权物品配合使用,如计算机、收音机、电视机、录像机、游戏机和音响设备等产业。版权产业是指生产经营具有版权属性的作品(产品),并依靠版权法和相关法律保护而生存发展的产业。它涉及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复制、发行和传播,也涵盖采集、存储、提供信息的信息产业。
音乐作品也是属于自己创作的部分,在目前也有很多的人为自己的音乐作品申请版权。从法律的角度,版权从作品创作完成之日便已取得,无须申请或注册。当然,在实务当中,版权人还是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作品的完成情况,因此,有必要进行相关的证据保全。您所称的把清唱发到网上,也算是证据保全的方式之一,也具有一定的证明力。但若出于谨慎起见,建议将作品进行版权登记,获取版权登记证明,那么证明力会大很多。各个省的版权局(新闻出版局)都有提供版权登记服务,具体可以咨询下当地版权局。
其实要给音乐作品注册版权登记并不难,只需要简单的注册就可以轻易的达到很多的效果,建议在给音乐作品注册版权之前可以了解具体的注册流程。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八条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在中国境外首先出版后,30日内在中国境内出版的,视为该作品同时在中国境内出版。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九条
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十条
著作权人许可他人将其作品摄制成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视为已同意对其作品进行必要的改动,但是这种改动不得歪曲篡改原作品。
外观专利保护,版权保护。外观专利保护产品的色彩、图案及外形结构;版权保护艺术创造品的图案及构思。产品申请外观专利后,还要再申请版权保护。
外观专利和版权是相互补允的形式。申请专利的产品如果是平面作品,通过申请版权可以可以保护作品在各种产品及宣传渠道的创造保护。对于平面作品而言,如果是要用在产品包装上可以申请外观专利,再申请版权加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