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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是两种不同的专利类型,它们的主要区别在于创新程度和保护范围等方面。
1.创新程度不同:发明专利要求创新程度较高,即必须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可实施性等要求;而实用新型专利则要求创新程度相对较低,且重在实用性。
2.保护范围不同: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相对较广,可以涉及到产品、方法和用途等方面;而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比较窄,只限于产品的结构或者组合方式等方面。
3.申请流程不同:申请发明专利需要进行实质审查,审核周期较长,办理时间一般需要2-4年;而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则不需要进行实质审查,审核周期较短,办理时间一般只需要6-12个月。
总之,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虽然都是专利形式,但其适用的领域和保护范围不同,申请流程也有所区别,企业应根据自身的需求和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一、保护客体不同
1、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2、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3、外观设计: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二、审查制度不同
1、发明专利:实质审查。
2、实用新型专利:形式审查。
3、外观设计专利:形式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