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专利法中,一般消费者的认定通常与专利侵权行为有关。一般消费者通常被定义为常规的、普通的消费者,即具有普遍技术水平的普通人。
在专利侵权案件中,判断侵权行为是否存在通常需要考虑是否侵犯了专利权在技术上的要求,以及是否对一般消费者造成了实质性的侵害或引起了偏差行为。
判断侵权是否对一般消费者造成实质性侵害的标准可能会因国家和具体案件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判断是否有实质侵权会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专利的范围:考虑专利权的范围和限制,以确定被指控侵权行为是否与专利权的范围存在技术重叠。
2.一般消费者的水平:根据一般消费者的技术水平,判断他们是否能够理解并发现被指控侵权行为是否符合专利权的技术特征。
3.影响和市场影响:考虑被指控侵权行为对市场和一般消费者的影响,包括对竞争、市场份额和产品可替代性的影响。
总的来说,一般消费者的认定是为了确定侵权行为是否对于普通消费者造成了实质性的侵害,以便在专利侵权案件中确定专利权的保护
外观之所以能够获得专利,说明它一定有独有的、与众不同的特征。如果别家产品的外观与其特征相同或相似,就可以判定为侵权,而不是以有多少比例的相似度来衡量的。
所谓专利即某人或集团的发明前所未有並经法定机构审批而立项。所谓侵权责任法即法律机构对<权>的保护而立的法律,犯者即侵权而受制裁。
专利侵权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最高人民法院曾作出司法解释规定了三种计算方法:
(1)以专利权人因侵权行为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作为损失赔偿额。
(2)以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获得的全部利润作为损失赔偿额。其算术式可以表示为:每件侵权产品所获利润(侵权产品销售总数=侵权利润。
(3)以不低于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此外,受一些国家法定赔偿制度的影响,中国法院对一些知识产权案件损失赔偿额难以计算的,则采用定额赔偿方法。定额赔偿的幅度,一般掌握在5000元至30万元之间,具体数额,由人民法院根据被侵害的专利的经济价值、侵权持续的时间、专利权人因侵权所受到的影响程度等因素,个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