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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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阶段
申请设计专利,专利申请文件应当包括:申请人要对准备申请外观设计的产品进行拍照或画图,提供较为清晰的正六面视图,可以用修图软件修改图片;同时要按照《专利法》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书写设计专利请求书、说明书或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说明书摘要。委托代理机构的,应提交委托书。申请费用减缓的,应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和相应证明文件。
2、审查阶段
专利局会根据《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如果没有发现不符合授予专利权的情形,则会通知申请人准予授权。如果审查员认为需要申请人进行修改或陈述意见,则会有补正流程。
3、授权阶段
通过初步审查后,审查员会发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申请人在收到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之后,需要缴纳专利登记费、印花税及授权当年的年费。
最后,专利局会颁发专利证书。
申请发明、实用新型专利,要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新颖性: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创造性: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只要具备新颖性,则可以申请,这里所指的新颖性,则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外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